犯罪嫌疑人李倩、段敬辉等4人(李倩、段敬辉、曹桂玲、李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2年11月4日由天津市公安局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本案集资参与人如果尚未到公安机关陈述事实、做过询问笔录,可等待公安机关依次取证,也可主动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三、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应将自己在上述公司经营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工资收入以及获得的其他经济利益立即退缴至天津市公安局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分局。主动及时退缴的,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
五、本案承办检察官:陈山磊 联系方式:60359017
天津市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