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某某、李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由宝坻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进行宣判。
经依法审理查明并认定:2014年以来,被告人赵某某伙同他人多次开设赌场,并以抽头、放账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此外,该团伙还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抢占工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赵某某为首要分子,白某某、李某某为重要成员,田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宝坻区人民法院对赵某某等二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一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