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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对李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未充分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公开听证公告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对李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未充分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对李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未充分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17日上午9点30分

        (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北辰区北辰道318号)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及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17点前。

        2.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到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现场旁听。

        联系人:邢国强

        联系电话:022—26819077

        五、注意事项

        1.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

        2.听证会旁听人员须遵守会场秩序,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12日

        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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