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配合协作,着力提升特邀检察官助理能动履职能力,增强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归属感。6月24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举办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专题培训。
培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特邀检察官助理九项工作职能和检察工作“三个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展开。
第一检察部主任沈宝,从详解新时代检察工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入手,紧贴自己多年办案工作经验体会,就如何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智慧外脑”作用,怎样准确把握九项工作职能及协同办案工作流程进行了交流探讨。交流中既有“从政治上看”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政治功能,也有具体案例的办案体会,既有“从法律监督上看”检察职能的详细解读,也有协同办案的实操探索,语言生动鲜活,思路延展开阔,紧贴检察实务按下了特邀检察官助理融入检察工作的“快进键”。
综合业务部主任王金英,结合自己多年的案件管理工作经验,着眼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相关检察工作纪律,详细解读干预、插手、过问司法“三个规定”,并以实案实例剖析原因、汲取教训、交流碰撞,让与会特邀检察官助理了解司法办案纪律规定,强化政治纪律、增强自身约束,传递检察办案“严”的主基调。
培训会后,特邀检察官助理纷纷表示:这次培训既是职业聚合的共同体构建,也是“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务实践行。通过培训对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有了全新的认识,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地位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把握,我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检察工作氛围,很受益、很解渴、很管用,今后工作中一定与检察官同频共振、同向聚力,强担当、创业绩,为滨海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滨城”建设作出全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