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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人大报告

        时间:2020-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西区十七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二十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天津市河西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秀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河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践行检察职责使命,推动河西检察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担当 

        主动对接区委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以河西检察之为,服务“品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首善之区”建设。制定《服务2019年河西区全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找准工作着力点,做到服务更加精准。积极履行惩治职务犯罪职责,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8人,营造廉洁政务环境。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107人,出庭支持公诉20件次,从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并努力化解涉案风险。做好网络舆情防控,妥善处置负面舆情16件次。积极发挥社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作用,实现服务社区零距离。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有效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开展防范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专项行动,做实检察环节扞卫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从严打击网络政治谣言犯罪,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开展“铸忠诚、守‘卫城’、护稳定、保大庆”专项行动,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检察环节安保任务。依法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4人,维护公共秩序。 

        ——聚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制定《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等4项制度,保障服务举措落地落实。深入衡水商会进行司法调研,了解商会及会员企业在协同发展中的司法需求。通过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破坏协同发展各类犯罪,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营造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环境。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深入天津市文化传媒商会、华星北方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进行调研服务,推动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解决。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会议纪要》,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深入走访和悦汇等夜间经济现场,探究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夜间经济方法。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办理职务侵占等案件17人,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建设“无黑城区”中展现新作为 

        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履行扫黑除恶职责使命。 

        ——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1+3213”工作机制,对中央督导组督导和“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整改74条。制定“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工作方案,翻查案件1627件次,把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做实。党组会专题听取、研究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等工作40余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职能,坚持依法严惩。认真落实市检察院“三级联动”工作要求,依法向市院、分院请示研究涉黑案件9件37人。加大审查力度,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次,发出补充侦查意见200余条,确保对涉黑涉恶犯罪的精准打击。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9人、审查起诉4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揭露涉黑涉恶犯罪社会危害。 

        ——坚持深挖彻查,强化“打伞、断血”。制定深挖“保护伞”和“打财断血”工作措施,明确彻查“网伞、财血”具体方法,向监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涉黑涉恶线索38条。充分运用罚金刑量刑建议权,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罚没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撰写《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新九类”犯罪案件情况报告》等多篇涉黑恶犯罪情况分析,受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分析“套路贷”案件发案等情况,为区委开展专项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专项评查涉黑涉恶不捕案件6件31人,查找侦查取证方面问题,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建议,确保黑恶犯罪受到依法惩处。与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座谈,共同研讨彻底铲除文化旅游领域滋生黑恶犯罪土壤的举措。对办案中发现问题,发出多份防范黑恶势力滋生检察建议。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展现新成效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 

        ——优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836人。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把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不批准逮捕329人、不起诉33人。加强“两项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维护司法公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8件,监督立案7件,追捕追诉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及检察建议10份。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适用认罪认罚666人次,发出量刑建议571份。 

        ——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对在押人员出入所检察2000余人次,对社区服刑人员检察600余人次,进行检察谈话300余人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20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4件。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维护监管、矫正秩序。开展在押人员法律文书延迟送达专项检察,有效纠防超期羁押。开展维护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 

        ——深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监督,受理民行案件68件,发出再审、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7件。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9件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做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配合,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42次,受教育学生20000余人次。在微山路中学设立“小曦姐姐”工作室,服务师生近2000人。强化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66人。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等34件次,开展亲情会见、心理疏导18人次,达成刑事和解9件。 

        四、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展现新成就 ⠂  

        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立案17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 

        ——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向区政府汇报开展春季“守护绿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得到大力支持。 

        ——强化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组织领导。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检察长带队分赴区卫健委等多部门,就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进行司法调研。制定8项工作制度,规范公益诉讼工作。 

        ——开展“特色”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守护绿水”专项行动,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多个街道办事处发出治理长泰河水污染的检察建议。开展“护苗”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区教育局等部门对30余所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持续对网络餐饮生产、销售等进行监督并立案5件。对居民社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问题立案并向有关街道发出检察建议。 

        ——营造“双赢多赢共赢”执法环境。撰写《“放心水”让人“不放心”,自动售水机行业乱象需引起重视》情况反映,被市检察院采用报送市委办公厅并在《每日要情》刊发。与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对菜市场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5次。与区生态环境局召开检察公益诉讼专题座谈会,建立工作联络等机制。走访区卫健委,就现制现售水安全监管问题进行调研,共同推动现制现售水卫生规范管理。与区城管委就加强公益诉讼进行研讨。 

        五、围绕执法办案履职尽责,在服务社会治理中展现新成果 

        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解决社会治理新问题贡献力量。 

        ——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49人、起诉370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12人、起诉36人。严惩“黄赌毒”犯罪,批捕32人、起诉46人。 

        ——全力化解涉案社会矛盾。开展信访事项“大起底、大攻坚”专项行动,顺利化解赵某某信访积案。做好领导干部下访等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信访案件120余件次,依法处置集体访14件2000余人。认真落实信访案件7日内回复要求,回复率达100%。依法办理刘某某司法救助案件,顺利化解长达十年信访案件。 

        ——加强检察普法宣传。开展“法治小剧场”十周年巡回演出及普法宣传20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建立“西检印象”新媒体工作室,发布微信100余条,阅读量达数十万人次。创作《不能说的痛》短视频,入选第四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大赛。制作“西检法宣微课堂”等系列作品,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等7个奖项。检察官陈晓曦参加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第三季节目录制,并作为全国巡讲团成员走进“三区三州”,为当地万余名孩子讲述法律故事。 

        六、围绕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在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中展现新进步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努力造就有灵魂、有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并落到实处。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扎实推进10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开展交流研讨54次,谈心谈话68人次,调研走访6次,查找问题161个,制定整改措施170条并逐项抓好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聚焦践行初心使命抓好问题整改。 

        ——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制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落实党组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机关党建任务。开展党建巡查,推动各党支部党建责任压紧压实。开展“春光三月·魅力西检”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提升党建水平。打造“红色基因充电堡”品牌,夯实党建阵地。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检务督察7次,促进干警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开展“十优百强”创建活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制定“三英”培训计划,培养拔尖人才。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构建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探索“技术+办案”工作模式,建成具有远程开庭、提讯等功能的办案指挥中心。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全面启动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的巡察、巡回与派驻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新模式。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各项决议。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并逐项落实。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10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703份,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1284件。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为主题,与代表委员6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检察动态1276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中,河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荣获“集体三等功”,13名干警获评全国、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或业务能手等称号,5名干警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竞赛中取得优秀名次,80余篇调研成果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获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成绩面前,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干警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还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二是在队伍建设上,对标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河西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闪靓工程”创建活动,为河西区建设高品质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服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精准发力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服务我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力维护河西区政治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中精准发力 

        认真落实扫黑除恶“1+3213”工作要求,积极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和其它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做好“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工作,为建设“无黑”河西贡献力量。 

        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精准发力 

        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十大检察业务”牢固树立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意识,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有力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担当作为,在全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中精准发力 

        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及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络联系,实现“精准监督”与“双赢多赢共赢”。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建设“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中精准发力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开展“闪靓工程”建设,培养能征善战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践行初心使命,为打造“品质城区”升级版、建设首善之区各项事业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附注: 

        “1+3213”:“1”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纲,“3213”为坚持“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把打‘伞’作为一个重攻方向”“三个紧盯(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紧盯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松”。 

        “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由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提出。“三个再一遍”:“再动员一遍”,在前期动员群众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再翻查一遍”,对前期已经查处的案件,还在深挖彻查的案件,要组织力量,重新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对已判和未判的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再追责一遍,特别是“保护伞”为零、“断财”为零的,要认真详查追责,主要领导开始逐级压实责任。“两个大起底”:要开展好“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要查清有无“保护伞”,刑事案件要查清有无涉黑涉恶涉伞;要开展好“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已审和未审的案件都要查清是否涉黑涉恶,有无“保护伞”问题。 

        “新九类”犯罪: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 

        “两项监督”: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 

        “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青海藏区、四川藏区、云南藏区、甘肃藏区);“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是国家层面的深度贫困地区。 

        ⑦“红色基因充电堡”:为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引领作用,我院推出红色基因“充电堡”系列专题党建活动,夯实“组织阵地”,坚守“学习阵地”,筑牢“纪律阵地”,拓宽“实践阵地”,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为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提供阵地保障。 

        “十优百强”创建活动:我院党组研究制定的2019年度争先创优计划,“十优”为十项创优工程,其内容分别为“服务大局”“检察业绩”“基层党建”“从严治党”“人才培养”“社会治理”“文化建设”“重点项目”“检务保障”“检察宣传”创优工程。“百强”即将上述十项创优工程的内容,按照各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分解后全院各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共计100项。 

        “三英”培训计划:结合我院实际,对“雏英”、精英、英才对应的30岁以下青年干警、中层干部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因材施教,以实现“统一规划、分类培养、德才兼备、从严要求、优化结构、高端培养”为整体要求,为推动河西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精神动力。 

        巡察、巡回与派驻检察相结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天津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巡察检察、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派驻检察基础上采取不定期交叉巡回方式进行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 

        “闪靓工程”创建活动:我院党组研究制定的2020年争先创优计划,聚焦区委、市检察院工作要点,围绕满足群众的新期盼创亮点,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创亮点,围绕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创亮点,要求各部门在既有工作成效中总结挖掘亮点,在当下工作中提升打造亮点,将“亮点”工作做到“靓眼”,以“亮”提质,以“靓”促效,汇聚“闪靓”西检品牌。 

        “四大检察”职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span>“十大检察业务”:对应内设机构改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的“十大检察厅”。按照案件类型设置第一至第四检察厅,办理刑事案件,对应我院第一至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厅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对应我院第四检察部;第六检察厅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第七检察厅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第八检察厅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应我院第五检察部;第九检察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应我院“晨曦”未检工作室;第十检察厅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应我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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