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人大报告
河西区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二十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在河西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秀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站稳人民立场、忠实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检察队伍政治忠诚
坚定不移守护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党课教育等70余次。制定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并抓好落实,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就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26次,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扞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持之以恒推动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坚持市委有部署、区委有要求、检察有行动,将平安河西建设等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开展“党建领航 法聚民心”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引领解案“结” 少捕慎押纾民困》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制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先锋行动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对办案中梳理出的15项重点民生项目,进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发挥“党旗红”+“检察蓝”先锋作用。
不折不扣抓好机关党建。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期完成机关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推动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党章学习日等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级五项”①谈话制度,开展监督谈话144人次,推进责任落实。开展“家风助廉”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廉洁理念。常态化开展“党课开讲啦”等活动30次,通过讲授“七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党课,使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国之大者”。
二、聚焦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营商环境更优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与工商联等联席会商,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检察、提供法律服务5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法审查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15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落实“三号检察建议”②,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导侦查16件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绿色通道”,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涉案企业合规③审查,牵头与区工商联等8家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监管3件,推动“带病企业”司法康复。
服务区域社会治理提能增效。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依法治区检察责任。撰写本区年度刑事犯罪情况分析,提出防范建议,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高效办理“公众停车”及泰达足球俱乐部等职务犯罪案件,服务区域政务环境清正廉洁。聘请11名医疗、税务等领域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打造“行政+检察”专业化案件办理模式。着力发现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8份,推动相关领域源头治理,就司法鉴定行业管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开展联查联审工作2634人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服务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积极响应区委疫情防疫部署要求,统筹抓好抗疫与履职。全力投入抗疫实战,全院干警参加核酸筛查、社区值守等服务2000余人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干警加班1800人次,开展远程提讯95次,“云”接访22件,办理案件248件,做到两不误。开展监视居住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察,针对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等7份,杜绝疫情传播隐患。开展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复查检察建议回复的落实情况,站好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岗。
精准普法讲好“检”言“法”语。持续开展检察法治宣传,发布新媒体普法宣传1.2万条,深入社区普法宣传164人次,“法治小剧场”和“小曦姐姐讲故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创新打造《我来郜诉你》普法栏目,通过检察网红“小郜”讲演检察故事6篇,其中反洗钱主题作品《黑与白之一念之间》被中央政法委转发并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奖、全市检察机关反洗钱优秀宣传作品一等奖。组建“小曦姐姐”讲故事之“星星团”,邀请在校中小学生成为“团员”并深度参与普法宣传。以“线上+线下”等形式为辖区中小学讲授“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课101次,让检察守护“无时差”。主创《拒毒品 爱自己 享未来》法治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三等奖。多部普法作品先后获评全国、全市微视频比赛优秀奖,“天津河西检察官”微博号、“河西检察”快手号获评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百佳优秀政法新媒体。
三、依法履职尽责,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20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四大行业”专项整治,助力无黑城区建设。严厉打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328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批准逮捕、起诉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17人,让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严厉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370人,净化网络空间。
强力保护未成年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11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不批准逮捕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0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④85次,适用率达425%,居全市前列。开展联合帮教、跟踪考察等213人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检察能动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实。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检查,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推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同向发力。通过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⑤监督落实,严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针对某离婚案件中母亲拒不履行探视义务等问题,发出检察督促令,督促其履行探视责任,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参加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⑥,监督有关单位排查窨井盖26万余个,召开专项治理会议6次,督促整改问题窨井盖542个。持续落实“七号检察建议”⑦,与有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快递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为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提前介入多起恶意欠薪案件,助力解决群众“烦薪事”。高效办理多起医保诈骗案件,挽回损失22万余元,守护群众“看病钱”。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9人,追赃挽损约10万元。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为涉案群众送去检察温暖。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办理网络电信诈骗、洗钱案件270人,守住群众“钱袋子”。
倾力化解涉检矛盾。积极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保障重要节点安全稳定。“情同此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对受理的513件信访案件100%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大刑事和解力度,和解刑事案件39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做好首次申诉信访矛盾化解,化解率达94.9%。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40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彰显公平正义。
四、精耕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高强度感知
刑事诉讼监督精准有力。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用好侦查监督数据平台,定期分析研判平台数据,监督侦查机关规范化执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不批准逮捕146人,不起诉43人。对54件立案监督、刑事申诉等案件线索实行领导包案,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1件,监督立案、撤案65件,追捕、追诉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引导侦查365件次。办理的一起监督撤案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584人,提升司法质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履行监督职责。
刑事执行监督稳妥扎实。开展监管场所安全专项检察,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等问题,提出纠正违法158件,制发检察建议书51份,采纳率100%。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执行200万元,一件案例入选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助推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参加最高检、市检察院分别组织的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对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促整改。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力度,对发现的20名未给予党纪处分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审查处理。
民事行政检察务实重行。认真办理申请监督案件50件,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加大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18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推动“五号检察建议”⑧落实落细,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⑨,与区应急局等14个单位及各街道召开专题工作推动会,维护区域生产安全。聚焦食品药品环境等人民群众“烦心小事”,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整改率100%。对四起塔式起重机违规作业影响周边安全问题召开听证会,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针对社区消防通道不通畅、飞线充电、井盖破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1份,筑牢安全“防火墙”。
五、狠抓自身建设,推动队伍素质高水平提升
从严从实抓好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从严管党治检“两个清单”等制度落地落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抓好“逢问必录”。综合运用通报督查等方式,压紧压实执法办案“两个责任”。开展检务督察5次,扎实推进规范执法。开展示范优案、典型差案评选,提升司法公信力。
抓实“检察质量建设”。开展以“优质服务 优异业绩 优秀队伍”为主要内容的“三优”创建活动,推动检察履职能力再提升。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12件。对74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登陆检答网进行专家咨询等13人次,提升办案水平。制定《优秀干警人才库选拔办法》,通过“亮业绩”“赛能力”等方法选拔优秀中层干部8名。开展业务培训、竞赛等活动28场次,4人入选市级人才库、获评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
自觉接受监督树公信。认真接受人大视察调研、专项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通过报告工作、邀请列席检委会、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80余次,零距离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信息144条、检察工作信息500余条,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够深入,学思践悟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回应群众诉求的举措还不够丰富,前瞻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开创河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自觉,以“信仰、信念、信心”引领检察工作,筑牢检察机关忠诚之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用行动坚定扞卫“两个确立”“两个维护”。
二、强化法治自觉,以“同心、同向、同步”谋划检察工作,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安宁,聚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需要,通过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建设。
三、强化检察自觉,以“民生、民利、民情”定位检察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执法办案中,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作为工作着力点,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强化能动司法,以“做优、做实、做好”推进检察工作,确保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履行。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强化队伍建设,以“干净、干事、干练”砥砺检察队伍,建设党和人民满意放心的检察铁军。强化队伍、业务建设,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全力提高检察干警专业能力素养,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勇正当时。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⑩,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主动担当、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作出河西检察更新更大贡献。
附注:
①“三级五项”:我院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的谈话制度,“三级”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中层与干警,“五项”为履职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谈心谈话、监督谈话。
②“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③“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犯罪,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给企业一个自我整改的机会,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④“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处理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所形成的调查报告作为如何作出处理决定和教育的参考依据。
⑤“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其制发对象为教育系统,内容为预防对青少年的性侵犯罪。
⑥“四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第一份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书,指出当前在施工、管理、养护窨井盖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⑦“七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⑧“五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
⑨“八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⑩“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法律监督的重点任务,从多个方面加强对法律监督的外部保障,对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