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哥们儿义气也犯法?
案情
于某某在某菜市场开了一摊位,主要售卖牛羊肉,并雇佣张某某为伙计。2011年10月某日,张某某因为琐事与旁边摊位摊主刘某发生冲突,后矛盾升级,张某某用刀将刘某腹部捅成重伤。
于某某知晓事情经过后,交给张某某200多元钱,并将张某某送到外地,以逃避法律追究。在办理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于某某帮助张某某逃跑的事实,要求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经法院审判,于某某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评析
在本案中,于某某是一位好哥们儿,却不是一位合格的守法者。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在本案中,于某某明知伙计张某某用刀将刘某某捅成重伤,仍提供金钱以及便利,帮助张某某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检察官提醒
当身边的亲人朋友触犯法律时,我们需要做的是及时劝导他们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果一味窝藏、包庇,不仅无法帮助我们的亲人朋友,还会使自己陷入违法的泥潭,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