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2020年12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浩然同志调综合业务部;
李光霞同志分配到第一检察部;
孙常日同志分配到第四检察部;
邹云鹤同志分配到综合业务部。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