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津党组通〔2016〕63号)、《天津市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办法(试行)》(津党组通〔2017〕85号)和《天津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按期晋升工作实施办法》(津检发政字〔2019〕31号)规定,经院党组2022年4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思宇、宋洪磊、陈玉振、郝永洁同志晋升为一级检察官;
刘光贺同志晋升为二级检察官。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