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志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传承发扬,再创辉煌”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努力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出了“乡镇、园区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理念,出台了《服务全区乡镇园区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区委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主动与区工商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会签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需求深入分析研究并认真加以解决。在办理涉及园区、企业的案件中,不随意查封厂房、设备,不轻易查封冻结账户账目,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尽量减少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干扰和不良影响。
——积极办理重大渉稳案件。对区委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炒作等可能影响大局稳定的案件,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对涉及农村稳定的马敬军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张福桥涉嫌故意伤害案、袁文成涉嫌职务侵占案以及媒体高度关注的独流镇假调料、佟家庄渗坑、非法传销等案件,我院迅速抽调精干力量分别组成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在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侦查指导意见,确保了案件快速侦破和依法准确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得到了高检院和市院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把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作为统一思想、汇集智慧、凝聚力量的强大思想武器,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对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全面及时地向区委请示汇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8月份,邀请区人大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到院视察检察工作,11月份,向区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汇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将区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推进了检察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静海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采取快捕快诉、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有力措施,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犯罪活动,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1件847人,依法批准逮捕443件7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91件1379人,依法提起公诉910件1358人,办案数量位列全市第二。同时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正确把握捕诉标准、严格非法证据排除、严防冤错案件,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捕诉准确率达100%。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等机制,认真解决各类合理诉求,全年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93件1247人次,再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探索建立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了公开公正公信的涉检信访工作新模式。建立涉检信访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定期组织各业务部门集中分析研判涉检信访案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实现整体联动,形成矛盾化解合力,确保了“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辖区涉检信访稳定。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办理多发性和重大有影响案件过程中,制发检察建议19件,帮助发案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对一定时期辖区内的刑事犯罪特点、规律、趋势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报送的《2016年静海区刑事犯罪报告》《我区污染环境类犯罪情况分析报告》《2016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区委充分肯定。以“七五”普法工作为抓手,深入工程建设、医疗、教育、邮政等多个行业领域举办法制讲座43次,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理念。
三、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突出查办了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及涉农惠农、办理低保救助、征地拆迁、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挥了打击震慑作用。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1件,初查20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4件4人做出有罪判决,其他案件正在诉讼过程中。在积极查办案件的同时,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对举报线索认真查处,查否的及时澄清事实并答复举报人,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采取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多种手段,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监督防范三管齐下,广大公职人员廉洁用权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针对我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比较突出的问题,结合2018年将要进行的村街换届选举,与区纪委共同开展精准预防,将常见罪名、身边典型案例制成40余块展牌,在18个乡镇进行巡展,近千人受到警示教育。
——与区纪委加强协作配合。出台《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与纪检机关协作配合的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做好线索查办和结果反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查办王口镇纪委原副书记赵德文涉嫌玩忽职守等多起案件中,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取得良好效果。
四、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结果监督和行为监督并重、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理念,重点对有案不立、违法办案以及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进行监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全年共监督立案10件9人,提请抗诉2件2人,追捕、追诉漏犯6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17件;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力维护法律权威性、维护政法机关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全年共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1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检察建议18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法律理解存有偏差的申请监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疏导其接受服从判决裁定,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效果,全年共息诉28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大了对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针对监管场所安全监管教育不到位以及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变更执行、帮教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76件,确保了监管安全和无脱漏管问题发生。同时认真开展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过严格筛选评估,对40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办案台账、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符合检察改革要求的办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确保检察官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范围内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
——积极探索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设立了值班律师接待室,在值班律师参与下,对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对321件简易轻微、认罪认罚案件全部按程序办理;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统一了常见罪名刑罚裁量标准,提出的239件确定刑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准备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区委,并与法院、法制办、环保、市场监管、土地、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就有关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建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内部协作实施办法》,在全院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已对两件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市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了检察官等级确定、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等工作,招聘了25名聘任制书记员,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由原先的2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部室。在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工作中,全力落实区委、市院的安排部署,全力协助做好编制、装备、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全力配合监察委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等三个部门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升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两个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题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党委,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把市院巡视组对院党组的专项巡视作为一次重要的政治体检,对提出的五个方面22个问题照单全收并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了长效机制;以“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院党组勇于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抓实“一岗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防范廉政问题发生。
——加强规范化建设。根据检察工作新要求,围绕办案业务、机关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先后出台《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机关内部管理控制机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等20余项制度规范,减少执法办案随意性,推进机关管理精细化,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班子周例会、部室月小结、季度分析、半年总结的工作制度,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机关安保,并对案管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申接待等对外窗口进行调整布局和提升改造,为来访群众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举办了“防范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通了门户网站,设置了检务公开屏,加强了两微一端建设,名列天津市“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第一位;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27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763份,公开率96.5%,位居全市第四。
---狠抓业务素能建设。出台《干警教育培训规划》,通过技能比拼、岗位练兵、举办“青年干警大讲堂”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以被市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契机,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干警提升文化品位、陶冶情操,努力营造崇尚学习、团结拼搏、凝心聚力、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有37人次和11个集体获得区级以上荣誉,69篇业务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理论期刊发表,5人次在高检院和市院业务比赛中获得嘉奖,1名干警荣获“天津市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并入选全市控申检察人才库。
2017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思路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二是业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还没有取得新的重大突破;三是信息技术对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具备办案资格的人员较少;五是执法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担当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党的建设要有新气象。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落实好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不断强化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以党的建设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京津冀一体化和全区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布局和推进,充分发挥好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根据区委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结合检察职能,适时出台服务措施;继续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探索建立新的服务平台,使法律监督触角更加深入、检察工作更加接地气。
三是司法办案要有新业绩。把保一方平安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运用信访接待、检察建议、司法调研服务等形式,大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积极履行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职能,依法纠正司法不公、司法不作为等问题,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四是检察改革要有新成效。要按照区委和市院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权科学运行机制,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管理体系;大力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法院、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本院业务部门的资源,逐步建立线索移送、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民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是信息化建设要有新突破。要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搭建司法办案平台、检察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努力打造智慧检务,实现对检察工作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六是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要落实好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业务素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有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有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我们一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静海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平安幸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