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不断深化城乡建设共建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单位帮扶困难村创建文明村的工作要求,日前我院张为民副检察长带队前往杨柳青镇十街村进行结对帮扶。活动中,张为民副检察长详细了解了该村基本情况,询问他们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表示我院将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特点,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进行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等方式,全力帮扶该村如期完成困难村创建文明村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