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
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扎实组织全院检察人员记录填报。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第二季度,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记录填报重大事项69件。全院检察人员记录填报意识持续增强,形成浓厚的“我要填报”的氛围,养成“逢问必录”的自觉。
下一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作为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重要抓手。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