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0日在蓟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我们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全部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 凝心聚力,全力服务蓟县新城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多次深入新城建设一线开展调研和法律服务,组织全院业务骨干多次研究新城建设中遇到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抽调得力干部全程参与新城建设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关于蓟县新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等项规定,为新城建设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坚持惩防结合,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有力地打击了新城建设过程中阻碍施工、诈骗补偿款、贪污贿赂等各类犯罪活动。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深化预防措施,促进群众知法守法、干部廉洁行政。积极参与新城辖区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新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进位,依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阻挠施工、聚众扰乱施工秩序等犯罪活动,保护项目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征地拆迁、土地补偿款发放使用、招投标等重点环节,进行临场监督,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预防在先,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调研,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县委确定的工程项目的节点要求。
(三)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着眼社会稳定,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采取法律课堂、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81份。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轻微犯罪被不起诉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遏制再犯罪的发生。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6件60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91件575人,逮捕人数同比增长6.8%;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97件1135人,提起公诉633件 1058人,提起公诉人数同比增长12.0%,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一)坚持突出重点,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
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深入研究犯罪特点规律,牢牢掌握执法主动权。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危害公共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犯罪嫌疑人73人,提起公诉181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21人,提起公诉229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嫌疑人103人,提起公诉233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宽严相济,实现刑罚的社会功能
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全年因“无逮捕必要”不批捕40人,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扎实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提高了诉讼效率。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的原则,加强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4人、不起诉11人。以法制教育基地为载体,以学校和社会为依托,采取犯罪记录封存、亲情会见、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和帮教活动,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三)坚持延伸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坚持检力下沉、重心下移,扎实开展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开展举报宣传、带案下访、领导接访包案等活动,共办理群众信访421件次,成功化解集体访、疑难信访8件。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研究,制定应对预案,排除风险隐患。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抽调精干警力,及时介入“6·30”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严查事故背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澄清是非,化解矛盾,会同其他部门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和群众的疏导解释工作,促进了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
(一)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积极拓展线索渠道,讲求侦查策略,规范侦查行为,运用技术手段,着力在重点领域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全年共立案侦查13件20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9人、贿赂案件3 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4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办理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行贿10万元以上大案11件,其中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件2人,有效地震慑了职务犯罪。
(二)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建立一体化的办案机制,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正确区分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等界限,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注重结合办案努力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全年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76万元,取得了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36件,开展预防咨询135人次,开展法制宣传26次,深入重点行业、机关和部门进行预防讲座16次,开展警示教育500余人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400余次,维护了81项工程、涉及30.3亿元建设资金的安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开展招投标临场监督50余次。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改善监督方式,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1件42人;深入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共对496名“另案处理”人员进行分析排查,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加强侦查监督,追加逮捕26件55人,适用附条件逮捕3件4人;对侦查活动中的不当或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7件,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漏犯6件7人,对定性不准的,依法改变定性22件22人,依法追加遗漏犯罪事实10件10起,对罪行轻微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2件29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 2 件 5 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量刑改革,依法提出量刑建议,促进量刑公开公正。积极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公诉制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
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工作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8件,立案审查34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上级法院已发回重审6件,经再审改变原判决5件。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支持起诉24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26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运用多种方式,促成息诉和解,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注重监督效果,扎实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推进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完善收押、巡视检察等工作机制,发出超期羁押预警4人次,提出监所检察建议2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实行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加强对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考核评价,维护了良好的监管秩序。健全社区矫正人员奖惩、突发事件处置等机制,提高了矫正成效。落实监外执行案件同步监督措施,严密流转程序,全年审查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35件,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检查40余人次,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扎实开展业务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以执法规范化为目标,以队伍专业化为方向,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与水平。
(一)完善检察业务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建立起内部一体、外部统一的检察委员会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全年共召开检委会47次,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34件,审议业务规范性文件11件,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全面整合细化执法工作规范,完善侦查、批捕、公诉等诉讼环节的行为准则,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适应新的执法工作形势,完善重点项目管理、自侦案件质量跟踪、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有效发挥了执法办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案件质量监控,着力保障办案的综合效果
坚持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加大案件的监控、预警、指导和督察力度,实现对案件的动态监督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了案件的质量和执法效果,全年所办理的批捕案件准确率、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积极筹备建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打造统一的案件管理平台,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化“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办铁案、出精品、创品牌”的执法氛围。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及时总结归纳典型案件,公开出版了《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案件选编》、《精品案件集萃》,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
立足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不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全年共开展业务培训30次、岗位练兵25次、业务竞赛活动15次,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求是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等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进一步改善了干警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工作,着力提升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年共发表学术论文73篇,其中国家级7篇、省市级9篇、检察系统内部刊物57篇,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思想理论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以建设高素质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扎实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养检察干警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家园,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公开选拔了副检察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正式任用中层正职9名,中层副职8名。进一步优化队伍年龄结构,2007年以来共招录年轻检察干警39名,占在职干警总数的32.0%。采取岗前培训、拜师认徒、跨岗交流、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大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有效促进了青年干警健康成长。一年来,全院集体和个人共受到高检院、市、县各类表彰和奖励17项,其中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等集体奖项7个、全市十佳公诉人等个人奖项10个,一批中青年检察官正在逐步成长为各项检察工作的主力军。
(三)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监督制约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开展“开门评检”活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廉洁执法。加强检务督查,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等重点环节的督察力度,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行“阳光检务”,有效开展检察宣传,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介上共发表宣传文章116篇,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七、不断完善检务保障机制,努力实现检察机关自身的科学发展
坚持“科学管理、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办公办案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八月,一座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新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彻底改变了办公办案条件差等多年困扰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借助信息化、现代化的高科技平台,实现了执法办案远程指挥、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视频会议同步直播等现代化目标,检察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有效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二)注重科技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硬件配备,先后投资100多万元,更新电脑50余台,购置数码像机、扫描仪、传真机等配套设备50台套,保证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计算机软件研发使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开展专门网络培训,严密工作程序,有效提高了检察科技应用水平。招录和培养计算机专门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技术队伍。建立电子阅览室,便利干警查询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加快了干警知识更新步伐。
(三)加强检务管理,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以新办公楼启用为契机,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了涵盖办案、内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0余项,形成了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以制度落实为关键,注重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采取目标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质量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检务管理水平。注重发挥中层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对中层干部的使用和管理,营造有为有位、干事创业、积极进取的新风正气。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干警拼博进取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都迈出了崭新的步伐。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是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靠的是近些年来奠定的深厚基础,靠的是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在这里,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队伍建设、管理、诉讼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与不足。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既是我县加快实施“一四五五”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全力打好六个攻坚战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院立足新起点、迈向新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自觉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到建设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的目标中来推进。
二要更加注重维护稳定。紧紧围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我县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社会稳定。
三要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要更加注重法律监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五要更加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新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
六要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检察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推进蓟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加快建设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