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1月7日在蓟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7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着成绩,为建设和谐蓟县、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全年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559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87人,在检察环节上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重点工程、城镇建设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都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共批准逮捕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1人,提起公诉 38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175人,提起公诉 234人;批准逮捕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39人,提起公诉 222 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从重从严方针,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贷款诈骗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26人,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质量为本。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条件,认真审查复核,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了案件质量。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对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可能判处死刑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07年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出现无罪判决。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转变执法观念,办案中坚持区别对待,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因亲友、邻里和同学同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全年因“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0人,占不捕总数的44%,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资料5000余份。坚持检察长接待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46 件,均作出了妥善处理,彻底解决了2件长达8年之久的缠诉访,实现了涉检案件零越级上访和零进京上访的工作目标。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农村信访53件,主动做好教育、调解和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在促进全县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我们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着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其中贪污案7件7人、贿赂案12 件12人、渎职侵权案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62万元。我们的办案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得以推广。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格执行上级院的各项办案规定,讲究侦查策略,整合侦查资源,运用技术手段,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10万元以上大案11件1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案1件。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慎重初查,准确立案,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的规定,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所立案件中,共决定逮捕14件14人,占立案总数的67%,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其中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长刑期达19年,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强的震慑力。
重点查办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窝案。根据群众举报,主动深入工程建设、金融保险、教育卫生等热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查办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窝案3个,共涉案14件14人。其中有教育系统中学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共同贪污案3件3人,规范了教育收费和财务管理行为;有建筑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利用业务往来之机受贿案3件3人,改善了工程建设环境;有金融系统单位负责人、信贷员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的贿赂案8件8人,引起了金融主管部门的重视,天津市银监局在全市开展了存单抵押贷款专项检查活动,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和广大储户的资金安全。在加大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对那些为谋取不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及时立案查办3件3人,其中行贿50万元以上2件2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办案中严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注意把正当经济交往与贪污贿赂相区别,把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犯罪行为相区别。全年共受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各类举报线索103件,我们都认真调查,区分不同情况,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对破坏改革正确实施、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对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注重教育挽救,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查不属实的,认真负责地向有关单位讲明情况,还干部以清白。从而使犯罪者得到惩治、失足者得到挽救、失误者得到教育、无辜者得到解脱、改革者得到支持。
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查办案件,深入分析发案特点和规律,认真研究防范对策,及时提出检察建议30项,帮助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了有关单位的内部预防工作。拓展重点行业领域系统预防,与县交通局、官庄镇、许家台乡、恒大集团办事处等21个单位建立“廉政共建”关系,与县供电分公司、水务局、引滦工程管理处、于桥水库管理处签署“十一五”工程预防职务犯罪会议纪要,共同举办法制讲座、警示教育、预防咨询28次,提高了这些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围绕中等旅游城市建设,主动介入津蓟高速延长线、环城公路、盘山金碧项目等市、县重点工程,稳步开展专项预防,对工程招投标、材料购进、资金划拨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临场监督15次,促进了专项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在城建、金融、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次,被查询单位35家,突出了警示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监督质量与监督能力得到很大提高,监督水平位于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防错防漏为重点,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降格处理等现象。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 件7人,公安机关均予以认真调查,立案5件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加逮捕2人,其中1人为交通肇事逃逸、指使他人顶罪的犯罪嫌疑人;对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的,作出不批捕决定4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报捕74人;对违反管辖规定、违反程序报捕等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件,规范了执法行为。
加强审查起诉工作和审判活动监督。以提高诉讼质量为中心,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格办案责任,严格审查证据,提高了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全年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起诉2 人;对定性不准、遗漏罪行的,依法改变定性9件,追加漏罪9起;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76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5人;依法及时纠正错案1件1人,提出抗诉1件2人,保障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全县546名监外罪犯逐人核实检查,监督纠正脱管漏管问题,共建议治安处罚9人,收监执行1人。对2名监外罪犯服刑期间仍担任村支部书记的,及时向有关乡镇党委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了纠正,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我院的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被高检院确定为8个全国联系点之一。在监管活动监督中,以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为重点,推行约见驻所检察官和超期羁押预警制度,充分运用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系统,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处的诉讼阶段,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全年共向“两所”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38件,促进了监管单位的依法文明管理。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努力通过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国有、合资、外资、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和发展环境。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6件,立案审查21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上级法院已发回重审6件,经再审,改变原判决3件。同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及时息诉服判30件,维护了司法权威。
过去的一年,新一届领导班子客观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起步,坚持思想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确立了“争创全市检察系统先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工作定位和奋斗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定位目标,全面展开,环环相扣,突出重点,创新发展,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总结2007年检察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
第一,把服务大局作为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的政治方向。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我们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切实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通过非诉讼活动,拓宽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途径,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服务大局观念。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县重点工程现场参观考察,用蓟县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和宏伟蓝图,教育引导干警克服单纯业务观点和陈旧执法理念;组织开展民生问题研讨,加深了干警对民生问题的理解,提出了关注保障民生的方法措施,《执法为民、关注民生、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理论文章在全县转发;认真学习领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制定了《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谐蓟县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等具体要求。二是全力为重点工程保驾。主动介入盘山金碧、盘山文化城、北少林寺恢复重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组织人员深入有关乡镇专题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提出8条建议,被全部采纳;抽调得力干部,对项目运作中的土地规划、征地拆迁、劳务合同等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化解群众矛盾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参与县重点工作。密切关注库区敏感信访,及时分析动态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介入整治水库非法采砂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从法律的角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查处不作为,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主动参与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组织干警实地走访,深入调查,邀请公安、交通、工商、市容、质监等部门座谈,提出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依法监督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在两个专项整治活动中,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突出作用。
第二,把业务建设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根本途径。业务建设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基础和先导。我们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大力加强业务建设,营造了各级领导带头、干警积极参与的法律业务学习、研究、讨论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配齐了检察委员会委员,制定了《检委会工作条例》,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仅2007年下半年就召开检委会10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其中经检委会研究的不捕案件,公安机关提出复核后,上级机关均维持了原不捕决定。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6名兼职人员和20名调研骨干,形成了“金字塔”型的调研网络。积极搭建调研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全年共在国家级、省市级刊物发表各类理论文章10篇,收到了学习、调研、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资金投入。加大业务建设投入,筹集资金20万元,建立电子阅览室,开展网络视频教学,征订各类业务指导书籍资料220份,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科室、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加强正规化分类培训,邀请高检院研究室、理论研究所、南开大学的专家教授讲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积极参加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能手、优秀法律文书等评选活动。全年共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33期,培训干警202人次,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四是开展精品案件评选。以评比精品案件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办铁案、出精品”的质量意识,从近千本案卷中评出“十大”精品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第三,把科技强检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加强科技强检,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逐步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现代化,是检察机关新形势下全面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上水平。一是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深入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等先进检察院,专题考察科技强检情况,开阔了眼界,看到了差距,拓宽了思路,坚定了科技强检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先后投入300余万元,更新办公设施和办案车辆。建设高标准侦查指挥中心,配备现代化录音录像设备,达到全市乃至全国一流水平;建立完善信息库、审讯监控系统、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和测谎系统;购置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技术装备35台,全院电脑实现了人手一机。三是注重科技应用。不断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干警的实际操作运用能力,努力实现人机一体化,培养一批熟练掌握现代化装备的科技型检察官。积极筹建检务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利用互联网宣传检察工作、宣传蓟县,拓宽视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应用警务区和远程侦查指挥系统,提高了突破案件和快速反应能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示证,增强了指控能力;信息发布系统、网上办公系统、机要保密系统、捕诉一体化软件,为上传下达、信息交流、办公办案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方式,检察工作实现了由传统模式向网络智能化模式的跨越。
第四,把加强管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检察工作能否上档次、上水平,能否实现新的突破,关键在于管理,在于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我们坚持把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狠抓机制创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向管理要素质、要效益、要战斗力,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是制定《蓟县人民检察院建设三年规划》。内容包括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检务保障等各个方面,每月组织一次活动,明确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健全干部使用管理制度。坚持从严要求、分层施教,召开了青年干部、业务骨干等座谈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斗志,努力把干警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提高自身素质和干好本职工作上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看能力、重业绩,培养选拔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优秀干警脱颖而出和发挥专长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积极稳妥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12人、任命检察员28人、晋升非领导职务20人,在全院形成了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在干部队伍老化、人员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对优秀青年干部、业务骨干交叉使用、兼职使用、适度轮岗,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实现了捕诉一体化、自侦一体化,最大限度地挖掘了人的潜能,弥补了人员不足问题,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四是改革评优评先机制。本着突出业绩贡献、自下而上申报、干警参与测评、民主集中结合的原则,打破科室界限和名额限制,设置优秀检察官、保障服务、优秀管理、和谐发展、廉洁自律等8个奖项,并把评选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市院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极大地激发了干警活力,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五,把队伍建设作为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检察工作的效果,关系着检察事业的发展。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组织机构和检察文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组织报告会、答题竞赛和学习心得交流会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专项教育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着力解决执法思想上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干警的执法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明显转变,全院上下班子团结、同志和谐、心齐气顺,呈现出了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在我们向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发放的150份问卷调查中,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高度评价。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执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签订廉政责任保证书,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反贪、渎检、侦查监督、公诉、控申、民行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全年检察干警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视关注下,及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党总支,调整了党支部配置;建立完善了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监察科,使内设机构更加科学合理、保障有力;先后招录检察干警13人、合同制法警6人,为检察机关增添了新生力量。四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提升队伍素养、树立检察官良好职业形象为目标,以内涵丰富的主题教育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爱国主义传统教育、“五一”检察官之歌音乐会、“七一”党员干部座谈会、“十一”联欢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干警积极向上的文化品位,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回顾2007年检察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发现问题是责任,分析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能力。不断地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不断地自我否定、自我加压、迎难而上,是实现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前进中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观念仍然存在,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知识结构不平衡,机关缺员比较严重,政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五是与先进检察院相比,资金投入得还不够,办公办案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机关办公楼陈旧老化,功能不全,在京津冀地区处于落后水平。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构建中等旅游城市“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围绕县委、市院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本次人代会的决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贴近实际,服务大局,立足创新,呈现亮点,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构建中等旅游城市步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在服务和谐蓟县上下功夫,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质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执法,认真办理好涉检涉诉信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推动廉政勤政建设。牢固树立查处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廉政建设、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勤政建设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工程建设、土地规划出让、商品购销以及金融领域中的贪污贿赂、挪用等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学就业等环节中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影响恶劣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视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综合运用预防调研、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档案查询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供法制保障。
三要在强化诉讼监督上下功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和刑罚监管的监督力度,对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的错案,在坚决依法纠正的同时,及时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司法机关内部既监督制约又相互配合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信息交流、法律政策研讨、案件协商等制度建设,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充分利用诉讼资源,努力提高配合系数和诉讼效率,提升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四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建设,优化整合人才资源,努力培养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探索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行有效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和制度创新。着力加强执法作风建设,严格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具有检察工作特点的惩防体系,切实保证干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五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下功夫,保障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做到与全县中心工作同步合拍。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开展工作。积极争取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思路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上求真务实、拼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为实现蓟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