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蓟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蓟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振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5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服务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主动进位,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保障等方面保驾护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重大项目施工上的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采取专项预防和临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共进行临场监督30余次,维护了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从维护行业秩序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群体性ETC诈骗案件,确保交通运输业正常运转。深入新城建设现场实地调研,严厉查办基层干部与不法村民相互勾结、干扰工程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我县良好的建设环境。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车用加气站的行为,及时组织多个部门,召开车用加气站相关法律问题公开听证会,达成了多方面共识,为全县依法打击该类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立足职能,全力保护蓟县生态环境。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美丽蓟县建设活动,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诉讼小组作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环境污染、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等刑事犯罪,共办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33件65人,有效维护了我县的青山绿水。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督促环境管理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为环境保护奠定制度基础。为依法有效治理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深入一线进行调研,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进一步为全县矿面治理、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完善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工作,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案件,共办理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件21人,促进了百姓安居乐业。加强对发案规律的分析总结,依法办理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前置预防关口,积极拓展预防工作领域,重点打击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坚持服务基层、重心下移,认真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了解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更好地促进农村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新提升
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全县社会安定。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1件59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58件45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61件1400人,提起公诉788件1107人。突出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嫌疑人37件62人,提起公诉68件166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114件145人,提起公诉148件193人,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严格证据审查,依法对我县首例利用高科技手段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的“伪基站”案件提起公诉,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通信安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轻缓化处理,全年因“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捕33件71人,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65件94人。积极搭建刑事和解平台,共促成和解55件64人,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针对青少年刑事检察工作的特点,坚持慎捕慎诉、惩教结合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密切与法院的配合协作,转变教育方式、完善教育内容,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参加观摩庭活动,认真做好未成年法制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努力实现执法的社会化效果。我院未检科先后得到高检院、市、县等部门的表彰和肯定,今年除获得高检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外,还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天津市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稳步推进“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按照“排查到位、预警到位、解决到位、稳控到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重大敏感时期社会维稳工作,确保重要节点社会平稳。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等各项制度,采取公开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533件次,成功化解久拖不决的重大集体访、疑难访20件,实现了连续九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的工作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打击重点,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2件26人,其中,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行贿10万元以上大案16件,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要案5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37.8万元。成功办理上级交办的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受贿案等一批具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抽调精干警力,整合侦查力量,按照市院指定管辖,密切协同高检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专案组,严格依法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案件,先后对3名犯罪嫌疑人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规范办案行为,提升侦查工作能力水平。坚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质量、规模和效果相结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交办等机制,不断增强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深挖案件线索,在依法查处天津众元燃气公司正处级总经理420余万元受贿案件后,成功侦破该起案件背后的其它5起违法犯罪案件,实现了办案效果最大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规范行使侦查权,依法适用强制措施,依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提高侦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延伸工作领域,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效果。坚持惩防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共提供查询1499次,促进了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主动进位,先后与多部门搭建了共建式预防平台和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平台,努力构筑社会化大预防格局。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警示教育工作,确保农村基层组织稳定。共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5件,开展预防咨询200人次,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门进行预防讲座53次,开展警示教育4700人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发生。
四、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能力再上新水平
创新监督思维,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件3人,公安机关均予以立案。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针对刑事侦查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依法追诉漏犯14件15人,依法改变案件定性16件28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全面提高《量刑建议》规范化程度,共发出《量刑建议》1102份,促进了刑罚裁量权的公开化、规范化,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明确工作重点,拓展监督领域,着力构建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1件。针对执行不公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开展类案监督,依法通过《检察建议》促进法院执行活动规范化,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案件的审查力度,与法院密切配合,依法办理我县首例虚假诉讼案件,使长达三年的民事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坚持“四个维护”,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活动,针对漏管的罪犯,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秩序。认真做好特赦同步监督工作,依法对全县900余名在押人员中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进行逐案审查,确保依法、有序、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发挥了特赦的感召效应,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监管活动存在的问题,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发出《检察建议》15份,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保障羁押措施的准确适用,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专项检察监督,依法对宁夏吴忠县法院等3起错误裁判予以纠正,提升了监督实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五、扎实推进业务建设,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实现新跨越
坚持把业务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案件管理,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夯实业务基础,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检委会工作规则》,规范议题范围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其研究决定案件、宏观指导和内部监督作用。全年共召开检委会30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0余件,专项审议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检委会专业化程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的专题调研中,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市县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
——健全工作举措,着力增强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文书使用监管,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律师接待行为,全力保护律师的职业权益。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做好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办理的各类刑事速裁案件数量位居全市前列,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效率。持续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检务公开年”活动成果,以院门户网站正式运行为契机,以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22条,法律文书205件,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体系,提高在阳光下、在媒体的聚光灯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严格执法办案的能力。
——注重人才培养,逐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全面实施岗位练兵,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1318人次,促进年轻检察干警尽快成熟直至脱颖而出,涌现出天津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等一批优秀人才。深化调查研究工作,着力提高干警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年共发表各类学术论文96篇,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思想理论素质。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为主的检察宣传理念,共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1897篇,有效提高了蓟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名度。我院门户网站被正义网评选为全国检察系统优秀门户网站,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坚持从严治检,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系统工程来抓,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展现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形象。
——重教育,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律己要求、为民宗旨和作风建设,狠抓执法办案,将专题教育落到实处。稳步推进“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树正气,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重管理,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开展教育培训,逐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制度抓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的工作常态,有力推进了整体工作上水平。不断加大对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本科人数比例达到96.5%,研究生人数比例达到14.1%,进一步优化了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一年来,全院集体和个人共受到高检院、市、县各类表彰和奖励28项,其中全市先进检察院等集体奖项7个、天津市十大政法干警职务微博等个人奖项 21个。
——重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细化党风廉政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确保了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进一步完善廉政督察员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督察员率先垂范、正确履职、警示提醒的作用。开展全方位的检务督察活动,不断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杜绝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精心组织开门评检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展现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热情关心、有力支持、真诚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在服务大局举措、职能作用发挥、创新工作思路、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既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创美丽蓟县、法治蓟县建设新局面,继往开来,开拓进取,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重要一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检察工作要找准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不断深化服务大局举措。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认真开展司法调研,审慎对待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改进办案方式,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要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突出重点,继续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注重警示教育,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帮助相关部门建立反腐制度机制,着力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法治氛围。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丰富监督手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
三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全院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坚持内部监督制约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体系,确保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坚持把“民意”作为反映和衡量检察工作做的好不好的“晴雨表”,把群众的评价作为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的“标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要认真落实检察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市院的总体安排,深入研究把握检察工作发展规律,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聚焦具体问题,严格落实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举措,有效整合检察资源,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改革探索依法稳妥开展。
五要提升检察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检。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队伍管理,重点在管理的精细化、考核的标准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届的支持帮助,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为加快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美丽蓟县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