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5月3日在天津市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上
天津市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振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人民检察院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五年来,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职能,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一)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尊重、关心、服务少年儿童,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我们在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从重、从严”的工作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有力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有效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件76人,依法提起公诉75件82人。如:办理的吴某某绑架未成年人案,李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贾某某故意杀害未成年人案,我们都依法从快办理,充分发挥了法律威慑和震慑作用。
(二)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严格把握逮捕条件,依法不批准逮捕43件72人,对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公安机关及其监护人进行监管和教育监督。严格把握起诉标准,综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帮教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较好地控制了涉罪未成年人起诉率。依法把握不起诉条件,对于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较小,具备帮教、矫治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共不起诉105件192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努力争取社会力量支持考察帮教,完善监督考察的内容和方式,推动建立监督考察工作配套机制。五年来,共附条件不起诉73件112人,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合理适用,达到引导向善、改过自新的目的,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学校、回归家庭。
(三)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公平正义。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监督,着力构建“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一体化监督体系。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全面客观审查判断证据,积极追诉漏罪漏犯,共追诉漏罪5件、漏犯7人。如:办理的李某某聚众斗殴案,成功追诉5名犯罪嫌疑人,扞卫了法律尊严。针对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和学校安全防范缺失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3份,促进了规范执法,维护了校园安全。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审判活动中侵犯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全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对4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工作,确保帮教矫治工作的延续性和实效性。
二、以提升未检工作水平为目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一)不断健全未检工作机制。结合未检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色制度,包括:刑事责任年龄先行调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释法说理、律师介入和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刑事和解、合适成年人到场、社区矫正若干规定等制度,健全了未检办案程序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同时,结合刑诉法对未检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编辑印制了《未检工作法条汇编》《青少年法律手册》,用于指导业务实践。
(二)协助建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协助区域内各个中小学校建立安全档案,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曾发生过学生犯罪的学校进行重点标记,全面监督落实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与区教育局签署了《关于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工作的意见》《关于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探索建立“问题”学生引导教育机制,加强与家长、学校沟通联系,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学生能够明辨是非、远离犯罪,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全区学生的在校安全。
(三)逐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专门召开座谈会,联合签署文件,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犯罪趋势特点,共同研究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与区关工委签署《关于指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代理人实施办法》,营造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积极发挥《京津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书》在推进京津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协同共赢的“绿色通道”作用,加强异地协调配合,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拓展未检工作领域为抓手,着力创新方式方法
(一)创新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建立社区、中学、专业学校“青少年法治维权基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心理辅导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权工作影响力。2017年我院会同团区委、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在盘山烈士陵园建立了“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青少年维权观护帮教基地”。为防范校园欺凌,在全区7所中小学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校园欺凌发生等情况,适时进行跟踪调查。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先后取缔13家,收缴电脑100余台。
(二)积极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与区教育局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计划,进一步健全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创新运用“两微一端”、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媒体,集中开展法治宣传。五年来,我院联合团区委、教育局和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电视台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了“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学法守法,育德做人”等法治讲座100余场,解析具体案例,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抵制不良诱惑,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受益学生达6万余人。此外,每年寒暑假都会同区教育局向9万余名在校学生发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学生注意安全、远离犯罪。今年我们又编撰了《检察官以案说法—青少年法治宣传手册》,下发到每个班级,作为“法治进校园”的辅助教材。
(三)启动犯罪未成年人“春雨”帮教行动。与团区委启动帮教犯罪未成年人的“春雨”行动,由我院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较高的青年干警担任帮教小组成员,落实“一对一”跟踪帮教和回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帮教档案,考察帮教成员,经常性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参加扶老助困、环境保护、革命教育等公益实践活动,掌握被帮教未成年人员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真正做到“扶一程、帮到底”。五年来,被帮教的未成年人152人,其中在校学生53人,考入高等院校31人。
四、以提高未检工作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运行管理紧密结合,使未检干警认识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切实提高了投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未检队伍。
(二)牢固树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坚持全面保护原则,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不分地域、性别等,既重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努力实现两方面的统筹协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教育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重点,认真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积极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正常轨道。
(三)大力加强未检办案能力建设。注重配强配优未检团队,现有专职未检干警8人(其中入额检察官3人,检察官助理3人,聘任制书记员2人),设有3个检察官办案小组,干警平均年龄33岁,其中3名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练什么”,加强未检全员培训,突出岗位练兵和人才培养,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围绕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重点,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打造未检工作品牌。
五年来,在市院、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98件286人,依法批准逮捕155件214人,不批准逮捕43件7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共369件746人,依法提起公诉256件479人,不起诉105件192人。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先后荣获了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集体”、 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区 “青年文明示范岗” “政法系统优秀科所队庭”等荣誉称号,未检工作连续五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区领导的肯定,多项举措、干警先进事迹被《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网等媒体竞相报道。
回顾五年来的未检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还没有形成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统一有力协调机制。特别是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方面,我区尚未建立企业观护帮教等社会基地,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高。二是临界预防工作刚刚起步,还缺少制度和程序保障,内容和形式上仍处于探索阶段,一些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未检办案配套设施还不够齐全,未成年人工作室、心语室还需要加快建设。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方向,更专业更有效地履行好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推动未检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促进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中做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未检工作摆在检察机关更加突出位置,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大局出发,不断加强未检工作。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未检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努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继续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坚持“特殊保护”“诉讼权利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快速办理”等原则,完善未检特殊程序规则和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犯罪。全面落实双向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案件少捕、慎诉、少监禁,重点在提高“不捕率、不诉率”上下功夫,降低捕后轻刑率。
第三,进一步深化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的协调配合,积极筹建企业帮教基地,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完善法治副校长、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法治巡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积极开展临界预防教育,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有涉罪风险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事先预防、提前帮教、扭正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
第四,主动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等犯罪。对涉嫌黑恶犯罪的未成年人,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措施。落实中央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依法妥善办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的监督。建立未检工作定期分析制度,结合办案总结规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对策,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第五,全面加强“智慧未检”建设。按照高检院要求,落实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检子系统的应用。同时,推动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与未检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未成年人网络帮教预防平台等建设,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掌握动态趋势,分析背后成因,研究对策措施,推动工作机制完善。提高办案、帮教、预防和救助智能化程度,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未检专门办案场所,完善未检工作室、心语室功能,丰富工作模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未检工作,有利于未成年人茁壮健康成长,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及预防和减少犯罪,有利于解决未成年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未检工作报告,既是对我们的重视和支持,更是对我们的监督与鞭策。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开创未检新局面,为全面建设高水平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创建美好bat365手机版官网_365平台_365bet足彩官网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1、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捕、诉、监、防):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和考察;对公安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等社会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讯问时,必须要让未成年人的家长或者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化解涉案未成年人不安的情绪。
3、亲情会见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可以让家长和在押的未成年嫌疑人见面,对其进行亲情感化。
4、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在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被起诉前,检察官会对他的家庭情况、个性特点、日常表现、监护条件、悔罪态度进行摸底调查,综合考量对其进行适当的刑事处罚。
5、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6、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给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避免前科带来的负面影响,能够平等地享有与正常人一样的权利,使其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提供了机会。
7、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临界预防:是指对不够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教育防止其再犯。